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研室例会制度 (暂行)
教研室是根据学科和专业设立的基础教学研究和管理组织,
也是落实和推进学院日常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管理的重要部
门。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
任务,开展教学研究、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,师资队伍的培
养提高,加强相关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等。为规范教研室管理,
提高教研室管理效率,特制订本制度。
第一条 教研室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(根据需要可每
周一次),布置落实学院下达的工作任务,同时布置和分工本教
研室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任务。
第二条 教研室例会应采取形式多样、内容灵活的方式开
展。
第三条 教研室例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组织落实教学任
务、组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、开展教育教学交流和改革研究、开
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各种学术性活动、开展教学检查和质量监控工
作、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等。
第四条 各教研室归属教师应积极参加所属教研室例会,无
故不得缺席,并签到考核;如遇特殊情况,由教师本人向教研室
主任请假。每学期期末各教研室将签到表统一交学院办公室进行
- 2 -统计。
第五条 各教研室例会应由专人进行会议记录,每学期期末
将会议记录统一交学院办公室进行检查统计,每学期不少于 8
次。
第六条 教研室例会一般情况下由教研室主任主持,如涉及
人才培养方案等专业发展事宜,由专业负责人主持。
第七条 教研室主任和专业负责人紧密配合,加强沟通与合
作。
第八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。